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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动态

天禾陈军律师荣登2025年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榜单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1-08

2026年1月7日,IPR Daily与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联合发布2025年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U50)榜单,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陈军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行业影响力荣耀登榜。本届榜单颁奖典礼将于1月10日在亚洲知识产权人才盛典中隆重举行。 作...

法律法规

最高院终审落槌:陈军律师代理的美亚光电商业秘密案获赔1.98亿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1-06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备受关注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诉合肥某医疗设备公司及多名前员工侵害技术秘密一案,经二审审理,最终判决侵权方向美亚光电赔偿经济损失1.98亿元。本案由天禾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陈军律师及其团队主办...

执业动态

陈军律师荣获“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律师20佳”称号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5-11-11

近日,“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律师20佳”名单正式发布,陈军律师凭借其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卓越表现和深厚积淀,成功入选该榜单。 陈军律师作为中华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尤其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展现出深厚的理论素养与实务经验。他专...

行业资讯

上海专利律师陈军:种类认定是外观设计相同或实质相同的前提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2

在判断外观设计的相同或实质相同时,应当首先判断涉案专利与现有设计的产品是否为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判断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以用途或功能作为判断产品是否近似的考虑因素。如果是多用途产品,则只要其中有一种用途相同或相近,即可以认定构成产品相同或相近。 确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的依据...

行业资讯

上海专利律师陈军: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的保护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2

  图形用户界面(GUI)在产品通电后显示,不仅使人机交互的过程更为直观、简便,还能满足消费者的审美需求。2020年《专利法》施行之后,局部外观设计被明确规定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图形用户界面可以以产品整体外观设计方式申请,也可以以局部外观设计方式申请。 但是,不管...

行业资讯

上海专利律师陈军:设计空间对外观设计专利审查的影响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2

  设计空间,是指设计人员对工业产品进行外观设计创作时能够自由创作的自由度。具体而言,是指在产品实用功能、技术条件、现有设计等因素制约下,设计师可进行设计的范围。 决定设计空间的主要因素为产品本身的实用功能和现有设计的状况。对于具体的产品而言,有时还需要考虑社会因素、法...

行业资讯

上海专利律师陈军:设计空间的认定是综合判断的过程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2

  设计空间的考虑因素主要通过当事人的举证完成。对设计空间的认定本身就是综合判断的过程。 在福某公司案中,涉及滑轨架的外观设计。生效判决从以下方面认定设计空间:其一,从滑轨架的功能用途来看,玩具汽车需利用自身重力从滑轨架顶部连续下滑至底部,轨道坡度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行业资讯

上海专利律师陈军:“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在外观授权中的运用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2

  《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将涉案外观设计与对比设计单独比对时应当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式,即应将要求保护的专利与对比设计的整体进行判断,而不是从外观设计的部分或者局部得出判断结论。 整体观察,是指一般消费者关注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而不关注专利外观设计与现有设...

行业资讯

上海专利律师陈军:组合对比的方法,如何判断组合启示?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2

  《专利审查指南》给出了判断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的组合是否具有明显区别的方法,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存在组合的启示。可以用于组合的设计特征应该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具体的设计,抽象的设计理念、设计思路等不能用于组合。 现有设计特征应当是基于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能够自然...

行业资讯

上海专利律师陈军:从“奋某器材公司”案看现有设计组合启示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2

  在奋某器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王某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中,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的组合对比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在将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与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之前,应当判断是否存在“组合启示”,即一般消费者是否容易想到将现有设计特征进行组合。 因我...

行业资讯

上海专利律师陈军:功能性设计特征的认定标准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2

  对于功能性设计特征的认定,首先,任何产品的外观设计通常都需要考虑两个基本要素:功能因素和美学因素。大多数产品都是功能性和装饰性的结合。就某一外观设计产品的具体某一设计特征而言,同样需要考虑功能性和美感的双重需求,绝对地区分功能性设计特征和装饰性设计特征在大多数情况下...

行业资讯

上海专利律师陈军:型材产品的外观设计,功能性与装饰性的结合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2

  在邦某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姚某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中,涉及型材类产品的外观设计。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设计者在进行产品设计的过程中,既要考虑产品的功能,也要考虑产品的外观,故产品的功能与外观设计...

行业资讯

上海专利律师陈军:产品背面设计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2

  在昶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中,涉及产品背面设计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当产品某个部位的设计非为功能唯一限定时,该部位设计对于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取决于一般消费者在产品正常使用时对该部位的关注主要出于功能考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