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研究 第9页

员工对企业商业秘密享有的权利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9 阅读(544)

  案件要旨:员工对可以就其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所形成的商业秘密获得相应的报酬、奖励与企业进行约定,并可约定其自行使用职务技术成果的方式、条件和范围等等。员工在离职后,还有权在原单位掌握或接触的由原单位拥有的商业秘密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开发和创新,并在征得原单位同意及支付一定的使用费后...

竞业限制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8 阅读(695)

  单位有权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最长期限为二年,并且在竞业限制期内,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受该竞业限制条款限制。此外,在有效的竞业限制期内,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

商业秘密的载体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5 阅读(615)

  案件要旨:商业秘密的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商业秘密的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作为商业秘密的承载者和表现形式,商业秘密的载体关系着企业的核心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必须做好商业秘密载体的标识、移交、管理、使用、销毁等工作,保证商业秘密载体的...

商业秘密可以合法取得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3 阅读(629)

  本案要旨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仅列举了四种构成商业秘密侵权的行为,且该四种行为均强调了手段的非正当性及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因此,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不涉及到上述四种行为,其可通过包括参阅、分析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相关文献;通过反向工程的方法等对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信息获取而不构成侵权。 ...

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证明标准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3 阅读(705)

  本案的要旨为: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被诉当事人的信息与其商业秘密相同或者实质相同且被诉当事人具有接触或者非法获取该商业秘密的条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或者已知事实以及日常生活经验,能够认定被诉当事人具有采取不正当手段的较大可能性,即可以推定被诉当事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

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三种行为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2 阅读(574)

  案件要旨:员工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可能存在着三种性质的行为,即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需明确该员工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并综合考虑举证责任的难易、或经济补偿的多少等问题,选择以何种事由提起诉讼。   根据员工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

竞业限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下)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1 阅读(588)

  四、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解除行为对竞业限制协议是否产生效力   对该问题,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观点。从国外的司法实践看,也存在不同的作法。英国判例长期以来就明确,雇主滥用职权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再要求雇员履行已订立的非竞争条款。上议院在1908年12月14日的一个判...

竞业限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上)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1 阅读(529)

  竞业限制既是立法在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劳动者的劳动自由之间作出的价值衡量,也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同法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作出的折衷判断。在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用人单位赖以生产和发展的重要资料的今天,对其加以特别保护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的不二之选,竞业限制这一制度最终粉墨登...

竞业限制期内的经济补偿金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17 阅读(652)

  本案要旨:依照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北京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唐青林就《广州市JL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XZH竞业禁止纠纷上诉案》的点...

商业秘密的基本类型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14 阅读(620)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列举,将商业秘密划分为以下两种基本类型;   1、技术信息:   技术信息指在生产者在生产的实验、生产、装配、维修和操作等过程中所总结或发现的不享有一般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专利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