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等文件无效力

  员工跳槽是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保密协议等文件无效力,虽然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认定,但无法保证商业秘密不被侵犯,也无法追究泄密员工的责任。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防止跳槽员工带走商业秘密的最佳方式,竞业限制最长期限为两年,已足够保证企业不因员工跳槽后泄密而影响其竞争优势。然而,竞业限制协议可能因未及时支付补偿或者补偿不符合标准等原因而无效,此时离职员工可能将大量商业秘密带到竞争对手企业,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面临较大风险。

  签订保密协议也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一个重要措施。然而,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如果将保密期限约定为任职期间,或者虽然约定了违约金而没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将导致企业无法追究员工离职后的侵权责任或者因无法举证企业遭受的损失而仅从泄密员工获得极少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