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庭审知识产权日审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

   来源:合肥在线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上午9点,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1庭内正在审理一起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性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同时,合肥在线也对此案进行了网络视频同步直播。

  开庭前,法庭内弥漫着庄重的气息。头发花白的原告人罗先生一脸严肃地坐在原告席上,等待着庭审开始。而被告维傑电力设备公司的代理人则神态自然地坐在对面。同时,另一被告合肥联谊化工厂则未有人员到庭,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辩护词。

  据了解,被告广州维傑电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原系原告广东日昭新技术应用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了解到原告公司所生产的专利产品利润丰厚,遂离职成立广州维傑电力设备公司,专门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上述专利权的产品。2010年5月,被告广州维傑电力设备公司针对合肥联谊化工厂的采购邀请,又以侵权产品进行许诺销售并提供侵权产品的样品。于是,原告罗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专利权不容侵犯

  原告的代理律师表示,被告公司生产的产品技术特征符合自己的专利范围,并递交了相关证据,包括侵权销售产品的原件以及自身的专利证明。

  在向法院递交的诉讼请求中,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被控侵权的产品,并且终止生产、销售该产品,同时支付原告300多万元赔偿金等。同时,原告还要求被告公司在全国性的《中国电力报》上刊登道歉声明,消除负面影响。

  被告:取证上演无间道

  本案有两方被告,但合肥联谊化工厂并未出庭。

  被告维傑电力设备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原告和联谊化工厂联合钓鱼取证,合谋上演了一出无间道。其表示,联谊化工厂只是一个仅有30位员工的小企业,根本无力生产3000A的变电产品,显然是与原告合谋串通,故意取得自己的产品后,提供给原告方,属于非法取证。据记者截稿时止,本案仍在继续审理之中。

  调查:最怕跳槽老员工

  记者从合肥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高新区法院针对240家企业做出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调查问卷中表明,目前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遭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不是最害怕“竞争对手间的知识产权侵犯”,而是“内部员工跳槽侵权或自立门户侵权”。

  □实习生 吴雪婷 本报记者 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