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莱科特诉华奇侵犯商业秘密终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美国圣莱科特国际集团及其中国子公司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圣莱科特)诉华奇(张家港)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华奇化工)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圣莱科特的上诉请求,维持此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华奇化工不侵权之一审判决。该终审判决结果意味着这场旷日持久的圣莱科特起诉华奇化工知识产权纠纷案,在中国境内的诉讼划上句号。

  圣莱科特于2010年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华奇化工侵犯其商业秘密。2012年5月,圣莱科特以中国法院没有作出及时判决为由,向ITC提出“337调查”申请,指控华奇化工侵犯其在华子公司商业秘密,请求ITC发布普遍排除令和永久禁止令,禁止华奇化工的产品进入美国。圣莱科特在其向ITC提交的337调查申请书中称,“圣莱科特积极向中国政府和法院寻求救济,但远无结果”。

  在经历圣莱科特两次撤诉请求后,上海二中院于2013年6月17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圣莱科特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据此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随后圣莱科特向上海高院提起了上诉。

  上海高院于10月12日作做出终审判决,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圣莱科特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驳回圣莱科特的上诉请求。

  据了解,圣莱科特和华奇化工分别是是全球和亚洲最大的轮胎用酚醛树脂制造商,双方互为直接竞争对手。圣莱科特在进入中国建厂后,与华奇化工之间的恩怨始终不断,双方围绕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一件接着一件,包括双方互诉侵犯商业秘密案、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及名誉权纠纷案等等。

  据悉,华奇化工已经分别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的“名誉权纠纷”与“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近期将开庭审理,等待法院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