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与合作方“私通” 盗取商业机密赔偿百万

  大型国企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中兴公司)的年轻员工,与企业合作方“私通款曲”之后,跳槽与合作方开设新企业,却非法盗取原单位的商业机密,为自己公司所用。23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南京市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一系列侵犯商业机密案,知识产权正在成为社会上最为昂贵的“盗窃物”之一,受到司法界关注。

  刚满36岁的犯罪嫌疑人秦某原系大型国企中兴公司的青年骨干,受到企业重用负责目前市场上的主流产品IPTV游戏业务,在与企业合作方、被告人田某的公司合作过程中,秦某与田某一拍即合,认为以秦某的技术和田某的资源,可以撇开中兴公司自组企业创业发财。

  随即,秦某就辞去了中兴公司的职务,与田某、技术人员于某自组公司,继续开发IPTV游戏平台。为加快自己公司IPTV游戏平台研发速度,秦某违反与中兴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等规定,将中兴公司IPTV游戏平台相关保密文档和程序发送给田某,田某在明知该文档和程序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又转发给于某等人。

  于某等人明知中兴公司IPTV游戏平台相关文档和模块是商业秘密,但仍然利用保密文档和模块研发出了自己公司的IPTV游戏平台相关模块。

  2012年10月左右,三人公司的IPTV游戏平台研发成功,调试后正式上线运行。经鉴定,秦某、田某和于某获取的上述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三人行为造成中兴公司损失人民币161.6万元。

  据了解,由于秦某等人辩称自己企业的软件程序中用的都是网络上的开放源代码,并非中兴公司的企业秘密档案,所以也不能称为盗取商业机密。

  “这类案件中,非公知性(即是否为企业私有秘密,还是公开的信息)的鉴定是尤其困难和昂贵的。”周朝阳检察官介绍,“例如此案中,为了核对秦某等人使用的程序和模块到底有多少是公开的,我们做了无数次的检索和比较,最终确认了秦某等人开发的程序中,90%是中兴公司的私密文件,只有10%是网络上的开放源代码。这样我们才以侵犯商业机密罪对秦某等三人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定三人除赔偿中兴公司的损失一百余万元之外,三人还各自罚款数万元不等。”

  “该案是典型的高智商型侵犯商业机密案。”此案的审理检察官周朝阳告诉记者,“三名嫌疑人的年纪都非常年轻,都是三十岁上下的‘八零后’,学历高、智商高、作案手段隐蔽、查证难度大,是这类案件的几大特点。”

  据周朝阳检察官介绍,从南京办理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来看,这类犯罪的“高危人群”普遍学历较高,其中大学及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占67%,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2%;其中还有78%的犯罪分子系该行业、该领域的高级技术人员,属于社会技术精英阶层;此外,还有很多刚走出高校大门的科技创业人员,基于急于求成的心理,往往肆无忌惮、不计后果的侵犯其他高新企业的商业秘密。

  “而最容易发生侵犯商业秘密案的高峰时期,往往是在员工跳槽的档口。”周朝阳列举了近年来南京市的情况,约有80%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都发生在职工跳槽之际,而跳槽者大多是企业或科研部门的业务骨干;另外,还有一些小公司不具备研发实力,往往不惜重金收买、高薪聘请等手段,挖走其他高新企业的“人才”以此非法获取技术秘密。

  “很多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都像秦某一样,是高智商人群。犯罪手段非常隐蔽。”周朝阳表示,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中,往往面临的都是黑客、间谍软件等高科技技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需要不断更新司法机关的技术,才能找到犯罪者留下的“蛛丝马迹”。

  侵犯商业秘密案相较于其他案件,虽然在总量上并不多,但带来的社会危害却值得警惕,据南京市检察机关的统计数据:该市5年来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所造成的损失达到6000多万元,平均个案涉案金额达到100多万元,最高个案涉案金额更是高达1000多万元,造成的危害后果远大于传统犯罪。

  “尤其是,商业秘密案件涉案领域广泛,包括软件开发、电子设备、精细化工、服装设计、机械制造等不同行业的不同门类。”周朝阳呼吁,可谓是各行各业都逃脱不了被盗窃企业机密的可能性,亟待社会各界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