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通“内鬼”挖走5家大客户

在别家公司买通“内鬼”,“依葫芦画瓢”做起货架生意,还大张旗鼓使用他人的客户名单招揽生意……上海科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维公司)2年前被圣路易凯威(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路易公司)告上法庭并被判赔偿20万元,2年后竟故态复萌再度侵权。

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对这起恶意重复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科维公司再次为侵权“埋单”,赔偿圣路易公司16万元。

“里应外合”首挖墙脚

成立于1998年的圣路易公司长期为多家知名企业“量身定做”展示货架。2005年6月,该公司突然发现与其签过相关“保密协议”的3名员工与科维公司暗中联系,而科维公司又在1年前突然转做货架生意,产品种类与自己大体相同。

被“老东家”识破后,以副经理朱某为首的3名员工迅速提出辞职,进入科维公司工作。后经调查,通过“里应外合”,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科维公司就抢走了与圣路易公司长期合作的5家大客户,交易额近200万元。圣路易公司遂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将科维公司和3名“内鬼”诉至浦东新区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科维公司与被告朱某共同侵害了圣路易公司作为商业经营秘密的客户名单,判决朱某和科维公司2年内停用该名单,并共同赔偿20万元。

时隔2年再次侵权

一审判决后,科维公司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市一中院依法维持原判。没想到,2年后该公司“重出江湖”,与圣路易公司争抢客户。

去年3月,圣路易公司工作人员收到了5家大客户中的一家客户关于货架报价征询的邮件,所附的货架图片水印处赫然显示的是“久违”的科维公司的名字。

原来,科维公司私下一直与上述5家客户进行业务往来,之后又产生了50多万元的交易额。气恼之下,圣路易公司再次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将科维公司和朱某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客户名单应受保护

法庭上,被告科维公司坚持认为,法院判决禁止其使用5家企业的客户名单,但没有禁止这5家企业基于利益和公司做生意;同时公司没有主动与这5家企业发生业务联系,是对方主动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