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的法律事务委员会现正审议欧洲委员会提出的商业秘密保护指令议案。议案目的是在28个成员国内以统一方式保护商业秘密,欧洲议会将于今年底前首读议案,并进行投票。
2014年7月16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了欧洲经济及社会委员会对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议案发表的意见。指令议案旨在防止未公开的商业知识及资讯(即商业秘密)遭非法获取、使用及公开。
欧洲经济及社会委员会是欧盟的咨询机构,所发表的意见并不具约束力。不过,港商务必留意,欧洲议会议员会考虑该委员会的意见,因此立法过程亦受该委员会影响。
欧洲经济及社会委员会的意见首先概述欧洲委员会提出的指令议案。指令议案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障。
指令议案订明,若产品根据非法使用或披露的商业秘密而制造,成员国可以禁止其进口。根据指令议案,商业秘密应按以下3个标准定义:
相关领域内的人士不知道的资料。
是秘密资料才具有商业价值。
商业秘密的持有人须以合理步骤把资料保密。
根据欧洲经济及社会委员会,商业秘密的定义足以涵盖不受知识产权法例规管的产品配方。
再者,指令议案规定,在审讯期间,涉案各方及任何其他人士不得披露或使用任何因参与审讯而接触到的商业秘密。
欧洲经济及社会委员会表示,支持欧洲委员会提出指令议案的目的,即统一欧盟各国对知识及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根据欧洲经济及社会委员会,欧洲委员会的议案订立多项临时和预防措施,以及修订措施。虽然如此,企业亦必须实施相关措施以保护本身的商业秘密,如技术性、组织性及合约性措施。
不过,欧洲经济及社会委员会表示,商业秘密并不限于拥有直接商业价值的资料,原因是若干经济、工业、技术或科学资料或许不能产生直接的商业价值,但是却有潜在的商业价值。
指令议案的实施程序与第2004/48/EC号指令中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程序十分相似。
今年5月,欧盟理事会已通过为保护商业秘密订立新法律框架的意向,说明理事会的基本立场,为日后与欧洲议会谈判作好准备。
当欧盟理事会启动谈判后,欧洲议会料于今年底就指令议案进行首读。当指令议案获采纳后,成员国有两年时间在国内实施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