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竞争对手出卖商业秘密 获利68万

  将公司关键技术泄露给竞争对手,陆续获得68万好处费。昨悉,武汉某地学技术公司年轻员工周某被控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获判缓刑1年,其非法所得除予以没收外另由法院再处罚金68万元。

  涉案公司专门研发地质勘探设备,所研发的瞬变电磁仪一直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为公司经营赢得主动。但从2012年10月起,公司意外发现一家竞争对手竟也拥有了这项技术,经内部调查怀疑是入职不久的研发人员周某泄露了技术。报警后,警方查实确是周某被对手用钱收买而泄密。

  经查,29岁的周某早在读研时就参与该项技术研究,2010年毕业后被公司录用,工作1年后他认识了竞争对手公司的张某。这家对手公司一直研发瞬变电磁仪技术却未成功,张某则代表对手方劝说周某提供“支持”该技术,并回报以68万元好处费。周某经不住劝说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