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着近4年的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员工被指侵犯商业秘密案取得阶段性成果。4名涉案人员被广州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许某等四名被告人原为新太科技公司职员,曾参与该公司IP Switch软件系统源代码的研发工作。2006年6月,广州新太科技公司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向广州市公安局提出举报,称该公司几名员工离职后,涉嫌利用原公司专利技术进行低价竞争,给新太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2008年5月,4人被逮捕。2009年初,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四人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说,该四人以他人之名在北京市设立公司。2005年底至2006年9月间,将该IPS系统改造后交付客户使用,造成新太公司损失441.6万元。
4名被告均否认控罪,并在辩护意见中对侦查人员的侦查程序、公诉机关提供的司法鉴定材料等提出质疑。
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人许某等四人,未经被害单位商业秘密权利人新太公司许可,同时违反了与该公司所签订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擅自利用、修改属于被害单位新太公司商业秘密的IPS源代码制作软件,安装给第三方使用牟利,给被害单位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经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最后,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3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1万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