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9月20日,大陆首次用一枚运载火箭发射了三颗人造卫星,新华社的简短报道语焉不详。国际间反应却是爆炸性的,因为这极可能标志着大陆已掌握“多弹头分导重返大气层”的高科技。各国驻华武官均受命向大陆官员和一切可能的渠道查探详细消息和资料。大陆官员当然是守口如瓶,可万万想不到,卫星发射后仅三天,北京一家电台即播出题为《太空奥秘夺桂冠》的广播稿。次日,北京一家报纸干脆登出《我国第九颗人造卫星》的报道,并附有三颗卫星的图样,在车间实施组装的照片。前后两稿都翔实报道了这三颗太空飞行物的运行轨道、无线电遥测频率等等。
国外情报部门如获至宝,皆大欢喜。大陆军工部门却大惊失色。一查之下,原来是某部一工程师之“杰作”。该人不经请示,稿子在火箭发射前已写好,卫星升空后传送电台、报社,并谎称已经“送审”。此人为自己的好大喜功吃足苦头,受到上司的严厉处置。
上述军事泄密事件泄密的途径是发布的新闻稿件,因此在如今的商业秘密保护中,企业应从本案件中得到深刻的教训,新闻稿件在商业秘密保护中不可忽视。新闻稿件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建立新闻稿件发布的管理制度,明确稿件发布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从制度上规范新闻稿件的工作,这也是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一项工作。
2 明确新闻稿件中可披露和不可披露的商业秘密保护要求,并在内部传达。
3 对新闻工作人员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教育,明确新闻可能泄密的风险和由此产生的后果,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4 对编制的新闻稿件,在发布前提交相关责任人员审批,审查是否符合商业秘密保护要求,新闻中是否包含商业秘密信息,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5 对没有通过审批、包含商业秘密信息的稿件按照秘密文件的管理要求,彻底清除,包括纸质和电子信息。
6 新闻稿件发布前应再次审核,确保发布的稿件满足商业秘密保护要求。
7 做好新闻稿件审批和发布的记录。
8 当发现发布的新闻稿件中存在商业秘密信息时,应按照商业秘密泄密应急制度进行泄密处置。
9 定期检查新闻发布中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和持续改进,必要时按照商业秘密惩处制度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