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工商报
近年来,商业秘密保护呈现出“发案多、报案少、维权难”的特点,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如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成了工商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应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部门联动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企业是商业秘密的直接受益者,在商业秘密保护中起到核心作用。只有企业自身加强保密,才能将泄密概率降到最低。通过柔性指导,引导企业健全自我保护机制,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中之重。柔性指导要从提升保密能力入手,集中培训资源,举办商业秘密法律知识讲座,结合实际案例对企业涉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他们的保密意识和守法意识。通过案例警示,预防潜在的泄密事件发生。
指导建立保护机制。向企业提供保密制度、员工保密协议、员工竞业限制合同等范本,帮助其界定商业秘密概念、范围、涉密环节、员工保密义务、维权途径等内容,方便企业参考采用,促使其构建起符合法律要求的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机制。同时,开展保密机制动态评估,从制度上、硬件措施上、软件安全上全方位考察企业保密情况,分析其保密现状,指出可能存在的隐患和盲区,提出保密评估意见,引导企业健全保密机制。
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技术性强,查办难度大,不仅需要跨部门协作,更需要地方政府支持。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从单一的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层面,及时成立护密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吸纳工商、公安、法院、科技、保密等部门为成员,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指导企业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工商部门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职能部门,应选择精通商业秘密保护业务的执法人员全程指导联系企业采取合适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建立快速发现机制,及时处理商业秘密难点问题和投诉。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定期召开部门协作联席会议,及时分析侵犯商业秘密的新动态,对重大泄密案件进行研讨,提出意见和对策。抽调工商、公安等部门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相关执法部门严格办案制度,做到对违法行为揭露适时有度,维护企业商业秘密。不断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监管体系,强化巡查等监管手段,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上着手,加大治本力度。
□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 毕 武 夏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