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遭泄密,谁来保护举报人

  昨日广州一则实名举报遭泄密的新闻引发网友关注。2014年9月,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副会长陈善洪,向市国土房管局实名举报会长胡伟权公司有7份工程合同是假的。国土局却将调查资料给了被举报人。举报人陈善洪表示,实名举报遭泄密、政府复函文件撒谎、单位下发文件程序违规且内容又违反上位法,这一系列问题令他无法再相信国土房管局房安所的公正性,决定向广州市纪委、广州市检察院及媒体同时举报国土局房安所和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

  呼唤“证人保护制度”

  中纪委、监察部曾提倡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此后,全国许多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也纷纷表示鼓励实名制举报。这样做的好处是,举报者对自己的举报内容真实可靠负责,同时也能促进纪检监察部门有效办案。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副会长陈善洪实名举报不仅没达到正面效果,反而被泄密,被受理部门重重地“闪”了一下腰。

  其实,在我国,不缺乏举报的土壤,更不缺乏举报的人,缺的是“证人保护制度”,以及与制度相配套的法律秩序和具体保护措施。一份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此前报道也指出,相较于明目张胆的侮辱、伤害外,现实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于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相关部门对陈善洪的实名举报视如儿戏,也难怪他“无法再相信国土局房安所的公正性”。

  针对实名举报,专家学者曾多次呼吁出台《证人保护法》。有效保护举报者,最好的办法就是人大立法,对他们的基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任何机关侵犯他们的基本权利,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举报人属于证人的范畴,受到《证人保护条例》的严格保护,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报复举报人,属于刑事重罪案件。可以说,如何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如何确保举报人不被被举报人知晓是一个极其重要不容忽视的事情。希望通过陈善洪实名举报被泄密这件事,能够引起涟漪效应,敦促保护举报人的专门法律制度尽快出台。 南方网 王文武

  国外怎样保护举报人

  立法保护。世界上多个国家都相继出台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英、美、澳、加等国更是制定了专门的举报人保护法。比如,美国的《被害人和证人保护法》和《证人安全改革法》。

  专门机构保护。有很多国家和地区还设立了专门的举报人或证人保护机构,对包括举报人在内的证人予以“特殊保护”。美国马歇尔办公室专门执行举报人或证人保护任务,为被保护人提供工作机会、合理住房、平均6万美元的经济资助、变更后的证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资料、心理医生和社会服务等,并在项目执行中提供保护,特别是在预审程序和出庭程序中,必须24小时贴身保护。对于这个证人保护计划,一位美国法官曾深有感触地评价道:“没有它,很多证人在审判结束后就会永远地消失。”

  安全保护。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和各州实行“证人保护计划”,威胁或侵害举报人或证人的处罚非常严厉,如果在庭审中“威胁证人”,最高可获刑20年以上。事后报复,则可能被判终身监禁,甚至死刑。

  信息保护。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规定不得披露举报人个人信息或任何可能导致举报人暴露的事项。美国“水门事件”中的“深喉”由于保密措施到位,30多年无人知晓其真实身份,直到自己临死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