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了商业秘密“护身符”

  为更好地服务城北工业新区高新科技企业的发展,防止企业商业秘密泄漏带来的损失,上卢工商所一直以来结合自身职能,以行政指导为抓手,立足“事前预防、事中补救、事后维权”三个环节,构建辖区内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为企业量身定制保密制度、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商业秘密保护“套餐”,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

  积极摸清底数定重点。结合“企业服务月”活动,该所深入部分高新科技企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管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现状调研,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第一手资料,根据辖区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浙江金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佳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

  主动上门宣传送服务。针对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不同诉求,该所走进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予以行政指导,为其量身定制商业秘密保护“套餐”,即保密制度、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示范文本。将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侵害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等基本内容宣传一步到位,旨在提高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从而使企业进一步完善、规范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防范意识,进一步了解商业秘密被侵犯时的救济途径。

  加强行政指导重效果。指导帮助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成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职权范围包括商业秘密的申报与审查、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重要岗位管理、企业档案管理及商业秘密保护的奖惩等;由专人负责制定系统性的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做好企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筑牢商业秘密保护的防火墙,使企业在商业秘密的管理中做到有章可循,同时为企业商业秘密得到司法和行政保护打好基础。